小企业主可能会因拟议的税款征收费用而承担相对沉重的负担。NPS议员 Jeffrey Lau 周五在 De Nationale Assemblée(苏里南议会)审议《征收法》和《税款征收费用法》期间对此发出警告。他要求明确费用上限,并更多关注小企业的承受能力。
V据 Lau 称,拟议规则未充分考虑个体企业、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差异。尤其在小额税务欠款的情况下,固定征收费用可能占应缴金额的很大部分。他认为,较大型企业通常拥有更多财政和行政能力来履行其义务。
Lau 表示:“国家的效率不应以小企业主的财政破产为代价。”他主张费用应与欠款相称,并要求可考虑给予小企业更宽松的期限。
该议员还认为,在高额税务欠款方面,拟议的计算方式也存在问题。据他称,草案规定,对强制令的送达收取未偿债务1%的费用,最低为 SRD 500,且没有上限。若债务为 SRD 1000万,一次送达的费用将因此为 SRD 100,000。
Lau 质问,为何同一项行为会随着债务金额增加而变得如此昂贵。他建议规定最高金额,并优先采用债务越大、百分比越低的费率。此外,他希望避免对同一项工作重复收费。
财政与规划部长 Adelien Wijnerman 承认,计算方式值得关注。按百分比计费可能导致高额债务产生可观费用,而最低金额则可能使小额债务承担相对沉重的负担。
部长指出,对极高费用设限以及防止不必要的累加,是需要关注的事项。她还表示,纳税人应收到一份易于理解的明细,以明确已执行何种行为、费用依据何种基础计算,以及金额如何形成。
辩论期间,围绕议会在确定费率方面的作用也出现了分歧。Lau 援引《宪法》第155条,认为议会必须自行规定重要的财政义务。
NDP议员 Raymond Sapoen 则表示,征收费用是对法律和行政工作的补偿,并不当然等同于税率。Wijnerman 认同这一区别,并表示第155条并不直接适用于这些费用本身。
本轮讨论期间尚未公布具体的最高金额。政府宣布将在后续审议中作出修改。两项法律在本次会议期间尚未获得通过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