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长 Garcia Paragsingh 于9月15日星期二批准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官方罚款清单。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,最高可处以 SRD 10.000 的罚款。
该罚款清单涉及《Politiestrafwet》和《Wetboek van Strafrecht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。其中包括非法倾倒或焚烧垃圾、未充分维护地块和道路路肩,以及在路肩放置报废车辆或其他障碍物。
对于非法倾倒污物和垃圾,根据数量不同,罚款介于 SRD 1.000 至 SRD 10.000 之间。未维护地块同样可被处以 SRD 1.000 至 SRD 10.000 的罚款。金额根据土地面积确定。
未维护地块旁道路路肩的行为,将被处以 SRD 1.000 的罚款。焚烧家庭和花园垃圾同样适用该金额。任何人在路肩放置报废车辆、拆解车辆的零部件或其他障碍物者,可能面临 SRD 3.500 的罚款。
完整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清单已发布在 Openbaar Ministerie(公共检察机关)的网站上。OM 呼吁社会公众遵守法律规定,并为清洁、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作出贡献。








